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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印发保险企业会计制度的通知
一、通知概述
为了规范保险企业的会计制度,加强保险企业的财务管理,提高保险企业的风险管理水平,促进保险业的健康发展,财政部印发了《保险企业会计制度》通知,旨在规范保险企业的会计核算,确保保险企业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
二、通知适用范围
本通知适用于我国境内设立的保险企业,包括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财险公司、人身险公司等,以及经财政部认可的保险企业分支机构。保险企业应认真贯彻本通知,确保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财会制度。
三、通知主要内容
1.会计核算规定
保险企业应按照本通知的规定,对保险合同收入、相关支出和费用进行核算,确保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保险企业应根据保险业务类型,合理确定保险合同收入和相关支出,准确计量保险合同实际赔付金额,确保会计核算规范、准确。
2.会计政策
保险企业应按照本通知的规定,采用统一的会计政策,确保财务报表的可比性。保险企业不得随意变更会计政策,确需变更的,应按规定报经财政部核准后执行。
3.会计报表报送
保险企业应按照本通知的规定,及时准确地编制并报送财务报表,确保报表真实、准确、完整。保险企业应于每年年度终了,编制并报送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并按规定将年度财务报表附注作为财务报表一并报送。
4.其他要求
保险企业应认真贯彻本通知,确保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财会制度。保险企业应定期开展内部审计,确保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本通知及相关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保险企业会计制度
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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