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税滞纳金是指在购房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契税未能按时缴纳,从而产生的罚款。那么,契税滞纳金的计算方法是怎样的呢?本文将为您详细解答。
2021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开始实施。根据这一法律,契税应由产权转移合同确定的土地、房屋权属人按照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缴纳。
那么,如何计算契税滞纳金呢?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一下契税的计税依据。契税的计税依据为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也就是说,如果购房合同中规定的成交价格已经包含了契税,那么购房人需要按照这个价格来缴纳契税。如果成交价格中未包含契税,那么购房人需要在购房合同签订后的一定时间内补缴契税。
那么,如何计算契税滞纳金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六条规定:“契税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缴纳。逾期不缴纳的,按照万分之五加收滞纳金。”可以看出,契税滞纳金的计算方式为:未缴纳的契税金额 × 万分之五。
需要注意的是,契税法第六条规定的三十日是指从契税纳税人应缴纳契税的当天开始计算的。也就是说,如果购房人是在契税契税合同签订的当天之后才开始缴纳契税的,那么契税滞纳金的计算起点就是从第二天开始计算。
此外,契税法第六条规定的万分之五是指,对于契税应缴纳期限在三十日以内的纳税人,按照万分之五的比例加收契税滞纳金。对于契税应缴纳期限在三十日以外的纳税人,则按照万分之十的比例加收契税滞纳金。
总之,契税滞纳金的计算方式为:未缴纳的契税金额 × 万分之五。但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计算方式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计算方法可参照当地税务部门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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